为激励我院学生在志愿服务中积极奉献、提升自我、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展现我院志愿者风采,发挥榜样模范作用,促进志愿者队伍建设,现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开展劳动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奖项设“志愿者先进个人”5名,“优秀志愿者”10名。
二、参评对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志愿者团注册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一)志愿者先进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校院各项纪律,无违纪现象。
2.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态度积极、认真负责,专业技能强,服务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3.学年内参与5次及以上本团体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时长达50小时以上(以“志愿北京”平台记录为准)。
在符合以上参评条件外,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优先:
1. 参与服务国家重大活动保障志愿服务工作。
2. 志愿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3. 个人参与志愿服务收到厅局级及以上单位感谢信。
4. 策划并顺利组织实施本团体1项及以上长期志愿服务项目(“志愿北京”平台记录项目累计志愿时长超过300小时)。
(二)优秀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校院各项纪律,无违纪现象。
2.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态度积极、认真负责,专业技能强,服务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3.学年内参与3次及以上本团体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时长达30小时以上(以“志愿北京”平台记录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提出申请,若参评人数超出应选人数,则由评审委员会择优评选。
2.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若满足条件的参评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不降低评选条件。
3.个人申报奖项所使用材料均应发生在评奖学年内。
五、奖项申请
请拟申报奖项的志愿者按照要求填写对应附件申请表,以【姓名+联系方式+奖项名称】命名,于【8月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laojingzhifubu@126.com。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