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标准:
1、大学四年级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未受过院系通报批评或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评选年度内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6、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 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7、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评选结果:
在2012-2013学年绩点排名前两位学生公示如下:
2010人实 赵丽红 平均绩点:4.27 平均分:92.9
2010人实 李蔚 平均绩点:3.96 平均分:90.1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3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3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乐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19
电子邮箱:sunle@cueb.edu.cn
劳动经济学院
2013-10-10
国家奖学金表格填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每生两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2.每个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500字左右。标题与报送材料名称一致,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电子版,(学生姓名)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2年10月13日发到孙老师邮箱:sunle@cueb.edu.cn
http://219.224.69.12/uploadfile/2013/1010/2013101001312483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