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标准:
1、研究生三年级在读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读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6、在读期间至少主持过一项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7、在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过一篇期刊论文。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有资格参与评选)
评选结果:
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刘青丽、潘卓超、谭丹、武玉、卢新新、申睿、王珊娜、侯雨欣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应。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获奖人如有虚报个人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姜蓓蓓老师联系电话:83952019
电子邮箱:jiangbeibei@cueb.edu.cn
劳动经济学院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