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2015-2017级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 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 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2017-2018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 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2017-2018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 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青年服务国家”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2017-2018学年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6.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结果:

  在2017-2018学年市级评优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三好学生:2016人力资源管理  张潇 32016050044

  优秀学生干部:2016人力资源管理实验班 张思琪  32016050030

  先进班级体:17人力资源实验班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7日。

  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19  

  电子邮箱:sunle@cueb.edu.cn                                

  劳动经济学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