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上一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3、有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成果的学生,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评选结果:
根据2015级和2016级学生其评选年度的学习成绩平均分和平均绩点排序,公示如下:
15社会工作 李奇 平均分:96.29 平均绩点:4.62
16社会工作 任九荧 平均分:92.13 平均绩点:4.22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019
劳动经济学院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