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在征求过学院教师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学生党支部讨论表决并经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的我院即将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的对象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序 号 |
年级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入党申请时间 |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
联系人姓名 |
参加党校期次 及结业时间 |
1 |
10人力 |
李梦娇 |
女 |
22 |
2010.09.01 |
2011.08.31 |
孙文 |
高党第十九期 2013.09 |
2 |
10人实 |
刘非凡 |
女 |
22 |
2010.09.01 |
2011.08.31 |
张菲? |
高党第十七期 2012.09 |
3 |
10人实 |
石丹阳 |
女 |
22 |
2010.09.01 |
2011.08.3 1 |
张菲? |
高党第十八期 2013.03 |
4 |
10国人 |
张宇 |
男 |
22 |
2010.09.01 |
2011.08.31 |
孙丽娜 |
2010.06 本期高党 |
5 |
10国人 |
许?竹 |
女 |
22 |
2010.09.01 |
2011.08.31 |
孙丽娜 |
高党第十七期 2012.09 |
公示期为七天,时间从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系)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总支联系人: 姜蓓蓓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19 电子邮箱:jiangbeibei@cueb.edu.cn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3952034 电子邮箱: zzb@cueb.edu.cn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