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8-2019学年校级荣誉称号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初评结果: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良学风班: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1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博纳楼239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019  

  劳动经济学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