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2023-2024学年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
二、评选要求
1.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为今年或去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意见。班主任或辅导员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2024年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laojingbangongshi@163.com。材料包括:
(1)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纸质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2024年11月11日16:00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绩单》和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正反打印),提交至博纳楼239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825
材料接收地点:博纳楼239办公室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表》
学生处、劳动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