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学院2016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学院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据学生上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提交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复印件、读书笔记等),学院初步审核并评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现公示结果如下:

  (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中有填写错误或加分有误的,学院在初步审核中已对分数进行调整。根据学生在各模块获得的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核定分数只记2、4、6三个等级分,不四舍五入,所获分值累计在6分(含)以上,成绩记为“优秀”; 4分(含)以上,6分以下,成绩记为“良好”; 2分(含)以上,4分以下,成绩记为“合格” ; 2分以下成绩记为“不合格”。)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如对审核结果有任何异议,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9日12:30之前至博纳239办公室反映情况。

  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伪造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019  

   

  劳动经济学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