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院内初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院内初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劳动经济学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班可至多推荐2名校级“三好学生”候选人。

注:学院将依据上级分配的名额组织差额评选。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报送要求

请各班班长将本班所有评选材料进行汇总,统一于2024年11月27日12:00前报送荣誉称号电子版评选材料,并于2024年11月27日16:00前,报送荣誉称号纸质版评选材料。

(一)校级“三好学生”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表格控制在一页纸之内)。

2.命名要求:班级+姓名+校级“三好学生”申请表

3.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博纳楼239办公室

4.电子版材料接收电子邮箱:laojingbangongshi@163.com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劳动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