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2021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结果公示

  评选条件: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标准严格评选。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21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本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庆福老师

  联系邮箱sunqf@cueb.edu.cn

  

  劳动经济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