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 “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暂行方案

  为树立研究生学生榜样,展示研究生奋斗风采,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暂行方案。

  一、参评对象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增长见识,丰富学识。

  3.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4.严于自律、品格高尚。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当年度三好学生:

  1.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 受到党纪、校纪处分的;

  2.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4.评选年度内申请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报送

  (1)学院将评选通知、评选办法和本学院评选暂行方案进行发布;

  (2)根据研究生院分配至学院的推荐名额,学院判定班级、学生组织等的推选名额,分配时应考虑到各班级、学生组织的人数和实际情况;

  (3)各班级、学生组织在参考班主任、指导教师、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本班级、学生组织的候选人及其排序,提交名单上报至学院。候选人应在系统提出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申请审批表格篇幅严格控制在正反1页)。

  2.学院评审

  (1)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员包括:学院分团委书记、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务秘书、学院辅导员、研究生会主席等,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研究生三好学生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2)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审核候选人条件,优先考虑推选排序,在申请人条件不符的情况下,综合全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后形成本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 

  (3)公示后的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名单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将拟获三好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表彰决定存入研究生本人档案。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劳动经济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