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学生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劳动经济学院2023届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

  三、报送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3)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

  请申报的学生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laojingbangongshi@163.com

  四、注意事项

  详见《填表注意事项》(附件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劳动经济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