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及奖励办法》,劳动经济学院分工会根据以下条件: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分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员。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不包括分工会主席及分工会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能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会工作不断有创新,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绩突出。
三、评选流程与结果
根据2014年学院分工会活动的参与情况,经学院党政联系会商议,推荐以下7人为工会积极分子:范围、毛畅果、雷晓天、武玉、孙博、徐敬尧、曾宪新。推荐何波、赵建新2人为优秀工会工作者。
公示期三天,如有问题,请于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之前反映。
联系人:姜蓓蓓电话:83951009
劳动经济学院分工会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