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学院2018-2019学年度学习优秀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

  

  初评结果:

  一、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二、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三、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博纳楼239向我院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019  

 

  劳动经济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