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2025-2026学年荣誉称号和专项奖学金初评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校级荣誉称号和专项奖学金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分为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集体荣誉称号包括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共七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或集体,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评,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3.学院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社会工作奖学金每班至多推荐2名候选人,三好学生每班至多推荐2名候选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通过其他部门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材料与所在班级一起报送,并在文件名中标注推荐组织。学院将依据上级分配名额组织进行差额评选。

2.学习优秀奖学金通过系统评选,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3.科研创新奖学金和文体竞赛奖学金涉及集体(团队)项目的,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负责人为外院的需要在组长所在学院申报;研究生和不满足条件的本科生不能写在申请表中;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团队奖金会给至负责人,由团队自行分配。科研竞赛认定参考《本科生学科竞赛库(定级竞赛)2026版》

4.三好学生中体育达标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总分大于等于80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总分=标准分+附加分。标准分(满分为100分)为体测总分,附加分(满分为20分)为2025-2026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数*20%。对于大三、大四的学生,附加分均为学生大二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数*20%。

5.请在11月6日24:00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缴纳,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不得申请当年度个人荣誉称号和专项奖学金项目(不含申请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报送电子版荣誉称号和专项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材料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申请表;

(2)校级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表;

(3)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证明材料。根据具体评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学年绩点排名截图、社会实践材料、志愿服务材料等。

(4)申请班集体荣誉称号的,提交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班级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班级名称等信息);100字左右班级简介、一张班级风采照(2M以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825

材料接收地点:博纳楼239

电子邮箱:laojingbangongshi@163.com

 

附件:

1.2025-2026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表格

2.2025-2026学年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表格

3.本科生学科竞赛库(定级竞赛)2026版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学生处、劳动经济学院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