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延期结项的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学院将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教务处审核后,将给予通过验收的项目结项证书。

  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填写延期申请(见附件2),延期项目完成后,将在下一次结题工作中验收,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组均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按照项目类型选择填写:

  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方案》(附件5)

  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运营报告》(附件6)

  研究报告的具体格式及撰写要求详见《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7)。


  请各项目组组长于【4月10日 12:00】前,按实际情况填写材料并打包,以【项目名称+组长+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laojingxueshubu23@163.com。其中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需由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交至博纳楼244办公室。


教务处、劳动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