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部署,开展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学院分团委初评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员和团支部。不包括2022年9月入学的团员和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2019、2020、2021级各团支部经民主评议推荐2名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应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申报。
2.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3.参评的团员和团支部应具有突出的模范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服务保障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4.按要求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的团员方可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5.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红旗团支部。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学习成绩包括2022年全年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必须填写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
2.红旗团支部: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
5.同一被推荐人在同一评选年度不可以被重复推荐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
(一)评选对象
2022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申报名额
不限
(三)评选条件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除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见附件2)外,需附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流程
1.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按照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将材料以姓名-班级-奖项名称命名,发送给本班团支书。
2.由各班团支书汇总压缩本班申报人材料并以班级命名,于4月14日(周五)21:00前,发送至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公邮laojingzuzhibu@126.com。
3.学院分团委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条件评选出推荐人选。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