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 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拟申请的学生于4月23日(周三)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校级优毕: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2.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学生应于4月23日(周三)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博纳楼239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机打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3718582302
电子邮箱:laojingbangongshi@163.com
学生处、劳动经济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