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荣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二等奖

  根据2018 年4 月25日印发的京教人〔2018〕13号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表彰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的通知获悉,我院社会工作系吕新萍、黄琦、徐静、魏文一四位教师申报的“实践中反思,行动中成长——推动实践教学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中心环节的探索和实践”教学成果项目最终获得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二等奖!

 

获奖文件截图

 

  这项成果是由吕新萍老师带队,历时十年,将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在学生培养当中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经验和做法进行系统总结与梳理,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反思获得的。该成果不但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高等教育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还运用国际领先的行动反思教育理念,紧密结合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的中国经验和时代特点,运用问题为本的学习(PBL)、体验式学习(EL)、服务学习(LTS)等带动现有教学方法的改革,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强调社会工作专业等应用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实践性、创新性、原创性等人才培养目标。并且,这项成果为解决本专业学生实践能力不足、主体性缺乏、创新性不足等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改革建议,将极大地提高社会工作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行动反思精神和创新意识。

  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是北京市实施人才强教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对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展示,也是教育教学领域最高层次奖励。该成果是四位教师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十多年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成果,代表了北京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水平,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