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社会工作系主任、教授吕新萍接受中国妇女报专题文章《发挥协同作用 “密织”家庭教育服务网——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落地之社会篇》采访,分享了关于家庭教育的专家观点。
家庭教育这一议题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得到广泛关注。“全社会都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专设“社会协同”一章,规定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
我院吕新萍教授作为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在家庭教育领域深耕已久。她表示社会协同,一方面要发挥专业力量,提供比较系统规范的家庭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是发挥志愿服务的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
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吕新萍教授在参与一些学校社工的督导过程中发现,热心参加家长会等活动的家长,通常都比较关注家庭教育。而孩子出现问题的家庭,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并不高。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能真正辐射到有需要的家庭。
家庭教育服务有哪些内容呢?吕新萍教授表示,孩子的成长教育是综合性的,包括心理健康成长、社会关系处理、社会规范的遵守和适应等。家庭教育的内容范围广,家庭教育服务需要专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在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时,可以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合作,结合自身资源和专业优势,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最后,吕新萍教授提出切实具体的指导建议——幼儿园、中小学要按照法律规定,更加关注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干预。社区可以充分发挥邻里、志愿者的力量,及时发现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家庭,进行有效的干预。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期待更多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能够成立,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