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 我院张成刚副教授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发表专业观点

  2023年2月13日,我院张成刚副教授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发表专业观点。

 

 

  2015年人社部印发通知,规定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2021年以来,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一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人社部数据显示,从月最低工资标准来看,上海市最高达到2590元,深圳和北京也在2300元以上,分别为2360元和2320元。此外,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等15个地区,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都达到了2000元及以上。

  进入2023年以来,全国已经有安徽、青海、贵州等4地上调了自己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此全国有15个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大于或者等于2000元。

 

 

  针对“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调节的?”我院劳动经济系副教授张成刚作出以下阐释。

  2004年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其中就最低工资的调整做了明确的规定,调整的单位是各个省份调整本省份的最低工资,调整的频率是按照每两到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这样的一个频率来调整的。

  调整的具体方法是三方协商机制,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代表工会进行三方共同协商之后,确定最低工资调整标准。一般来说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月工资的标准,另外一个是小时工资的标准,以上是最低工资调整方面的内容。

 

 

  而对于标准调整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哪些变化,张成刚认为有以下两点。

  第一,设立最低工资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而保障生活水平。

  第二,在很多的制造业企业当中,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密切相关,而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又是按照基本工资乘以系数算出来的,所以说最低工资调整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就是最低工资水平一变,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都会发生改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最低工资调整起到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

  

个人简介

 

 

  张成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近年来,主持各级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图书4部。